全县供销社2011年度工作总结
及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1年,全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供销社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预期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改革与发展为主线,以维护大局稳定为基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社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工作目标。
——主要经济指标持速增长
2011年,全县供销社继续推行日用工业品以职工自主经营为主体、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烟花爆竹实行公司制的集体经营管理体制,加强社有资产经营和企业财务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增长。2011年全县供销社系统完成商品销售总额47306万元,同比增长20%,其中完成消费品零售总额35392万元,实现农副产品购进总额 4920万元,农资销售额5861万元。按财务口径统计,全系统实现商品销售收入(集体经营部分)3800万元,同比增长13%;全系统汇总实现盈利28万元,同比增长10%;所有者权益5499万元。
——网络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2011年,县供销社按照“新网工程”建设规划和要求,完成了长阳磨市柑橘专业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工作,认真修订和完善了全县供销社农资农家店和综合服务社的建设规划,按照省供销社综合服务社建设规范的要求,新建了30家村级综合服务社。在兴办综合服务社过程中,积极探索产权式综合服务社建设试点,兴办了贺家坪镇供销社青岗坪村综合服务社和麻池供销社沙堤村综合服务社两家产权式综合服务社,顺利通过了市供销社组织的验收和省供销社的专项复查,产权式综合服务社的经验和作法在《中华合作时报》刊载和交流。
——重要商品经营稳步提升
2011年,我们以巩固和发展化肥和烟花爆竹连锁经营体制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方式,完善配送体系,化肥等重要农资商品和烟花爆竹经营总量增加,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新禾农资公司按照县级农资配送中心的规划和要求进行建设,发挥出农资经营的龙头作用,全年化肥营销总量达到14500吨,实现商品营销总额1780万元。2011年,全县供销社共销售各种化肥38950吨,其中碳胺11540吨,尿素6000吨,磷肥5000吨,专用复合肥16410吨;全年销售农药300吨,农用薄膜202吨,农资市场占有率保持在60%左右的水平。
同时,我们不断完善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体制,改造经营网络,确保安全经营。全县1000多家经营网点按照“方便、安全、规范”的要求,合理布点,规范经营,市场秩序和安全管理得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充分肯定。
——盘活资产消化负债效果明显
2011年,全县供销社继续加强企业社有资产的营运监管,规范社有资产经营、出让、处置行为,通过处置、出让、盘活闲置资产,消化企业历史负债近千万元。通过打包回购,以最小的代价解除了龙舟坪镇供销社、土产公司的银行贷款抵押资产,实现了资产收益的最大化。长阳宾馆通过理顺资产产权关系,其抵债资产由国资局收储再移交给供销社用于安置职工,结束了长达10年的资产产权纠葛。
今年,县供销社继续抓好农民社员股金的清退工作,全年清退农民社员股金50万元,保证了专项资金的封闭运行。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完成了县土产公司的资产财务审计工作,乐园供销社等企业的内部财务档案实行集中管理。
——项目建设和职工安置稳步推进
2011年,县供销社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盘活闲置资产筹集职工安置补偿金,完成了龙舟坪镇供销社综合楼改造的职工安置和拆迁工作,共安置职工37人。长阳宾馆职工安置春节以后正式启动,共安置职工51人,居住在宾馆七楼的14户职工全部迁出;县土产公司农特商城项目完成拆迁 60多户,占应拆迁总户数的90%以上,12月16日县政府就农特商城项目专题办公,有关工作按照议定方案稳步推进。
2011年,全县供销社新安置职工(落实安置补偿)88人,清偿职工安置费330万元。截止2011年底,全系统累计安置职工达到1452人。
——稳定工作形势有所好转。
2011年,我们继续把妥善处理企业改制遗留作为维护稳定的工作重点,关注民生,帮助解决困难职工、离退休老同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问题。6月中旬,县社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县23个基层单位进行走访调查,排查企业改制遗留和重大信访问题,形成了关于企业改革改制遗留和重大信访问题的汇报材料。8月上旬,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议定出台了供销社改革改制遗留和重大信访问题的有关政策,为维护系统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
同时,县社领导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重大信访案件主要领导亲自办理,全年共接待群众和职工来访420人次,答复县长信箱和人民来信40件,维护了系统稳定的工作局面。
——社务管理工作不断进步
2011年,我们继续把强化“人、财、物”的管理作为社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了县联社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作用。在劳动人事管理上,自觉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处理职工安置遗留,热情为军转干部和离退休老同志服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2011年全县系统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加强庭院楼栋和流动人员管理,全系统没有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学习,完成了2011年普法年度规划和年度普法的学习和考试,依法治社的法制观念得到增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加强基础信息管理和妇女健康检查,全系统无计划外生育现象发生;在档案执法工作中,从基础工作入手,完成了年度档案整理归档和历史档案移交工作;同时,我们还在“三万”活动、“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服务“双百工程”、与联系村结对帮扶、社志修编等各个领域落实岗位责任,从而保证年终各项责任目标考核验收达标,完成了各项基本工作任务。
2011年,全县供销社通过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包袱有所减轻,面貌有所改善,各项工作正在向企稳趋好的方向转变,全年多次接待省供销社、宜昌市政协、宜昌市供销社有关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基层社建设的专项调研和考察活动,相关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1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全县供销社的困难局面仍然难于改变。一是妥善处理企业改制遗留、消化历史负债、维护系统稳定的任务很重。全县供销社还有325名职工没有安置,已经解除劳动关系未予以补偿的415人;内退职工的社保费、生活费,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历史欠账重;企业留守人员的基本待遇没有来源。二是维护重要商品主渠道经营、网络恢复重建、体制机制创新的压力很大。农资商品经营市场萎缩;烟花爆竹主渠道经营受到冲击,市场监管难度增大;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对农村新型网络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2年,全县供销社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省政府[2010]75号、市政府[2011]23号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联社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团结和带领全县系统干部职工克难奋进,顽强拼搏,着力消化企业改制遗留和历史负债,着力加强网络恢复重建和机制创新,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的新局面。
(一)基本思路
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党委理事会集体民主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工作的基本思路:一是立足规范,正确处理和积极协调基层社、直属企业与县联社的关系,规范企业财务收支和社有资产经营管理行为,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二是着眼创新,抓紧实施“新网工程”,新建和规范改造村级综合服务社,积极探索、适时启动“一站式缴费平台”项目建设;抓好新禾公司的经营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农资连锁配送体系;改革和完善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体制,妥善解决“二家”批发企业问题;三是把握全局,充分发挥县联社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作用,逐步化解基层供销社和县直单位改革改制遗留,妥善处理重大突出信访问题,确保系统一方稳定。
(二)目标任务
继续推行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等重要商品集体经营,日用消费品职工自主经营的经营管理体制,全年实现购销总额和系统汇总盈利分别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抓好联系和服务长阳新禾农资有限公司及吉利烟花爆竹公司工作;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新建和规范改造村级综合服务社8-10个;妥善处理企业改制的矛盾和遗留问题,新安置职工(落实安置补偿金)40人;努力消化负债,当年清退农民股金50万元;加大开放办社力度,为长阳宾馆商务酒店、供销土特商城项目建设提供服务。
(三)工作措施
1、加快“新网工程”建设步伐,着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一是继续加大县级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建设力度;二是积极兴办农村综合服务社,扩大产权式综合服务社试点,提升综合服务社建设质量;三是进一步完善全县烟花爆竹连锁经营体系,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四是恢复和发展农副产品经营服务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2、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企业整体活力。一是继续抓好基层社的分类改造,促进规范重组、完善服务功能;二是建立和完善新禾、吉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规避投资风险,妥善处理其他关停企业的职工安置遗留;三是进一步转变县社职能,实施县联社由“管企业”向主要“管资产”转变。
3、继续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科学民主管理水平,自觉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完善和强化社有资产营运监管制度,理顺社有资产租赁、占用、出让和收费秩序,规范资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的提高资产开发效益和增值水平。加强企业财务收支管理,巩固和完善改制企业资金账户统管、财务报账制、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加快建立县联社统一管理社有资产统一财务核算机制;继续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全县系统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妥善处理企业改革改制遗留,巩固和维护系统稳定工作局面。继续把系统维稳工作放在供销社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县政府关于供销社系统改革改制遗留和重大信访问题有关政策的落实力度,努力消化复杂问题和突出矛盾,切实承担起维护供销社一方稳定的责任。
5、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省政府[2010]75号、市政府[2011]23号文件精神,增强供销社加快改革和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在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五”普法、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档案执法、政务党务公开、创先争优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等各个领域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广泛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努力营造供销社改革发展更加宽松的工作环境,重新树立供销社为县委政府分忧、为干部职工解难、为农民社员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