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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01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陈磊字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部署,2010年春运工作于1月30日开始,3月10日结束。为切实加强我县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据预测,2010年春运期间,全县道路客流量相比去年将有大幅增加,学生流、探亲流、农民工返乡流大量增加,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将给道路交通运输造成较大压力,也易形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交通安全形势复杂,交通管理任务十分繁重。同时,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实施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也将于春运首日同步启动,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春运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落实工作方案,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村(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公用车辆的安全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公安机关的要求,迅速启动春运安全服务站和春运临检站,加大路面巡查和管控力度,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公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维护,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等违法行为,认真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交通公路部门要突出国、省、县道的维护,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整治力度,要成立应急专班,做好冰雪路段解冻物资准备工作,随时调集工程机械,及时参与除雪清障,确保道路畅通;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参营客运车辆严格资格审查,核发《春运证》,加大对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气象部门要做好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监管,督促中小学校开展学生放假入学期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拖拉机安全监管,严禁非法载客;建设部门加强对龙舟坪城区道路的维护,及时处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的行为,保证道路畅通;民政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及时帮助受困求助群众;卫生部门要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值班,一旦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要快速救治,全力抢救伤者,降低损害后果;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县文明办要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把践行文明礼仪贯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积极支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加强监控,严格执法

  春运开始前,公安、交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成立专班,联合督促客运企业对大、中型客车的运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维护保养,做好记录。凡到期未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坚决禁止其上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安排警力,加强巡查;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春运期间,公安、交通等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监控,继续严格执行三级以下公路晚上22时至早上6时禁止客运车辆通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汽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人、公路客运驾驶人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4小时等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农机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大对超载超速、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报废车营运和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驾驶人无春运合格证驾驶客车从事公路客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超载客车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卸客转运,待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后方可放行。各乡镇要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对雨、雪、雾天气等重点时段,以及通行客车、车流量大的乡村道路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对通行公路客运车辆的乡村道路要严防死守,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要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客运线路的道路交通安全。春运期间,全县范围内禁止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不坐超员车、不开超速车”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围绕春运交通安全主题开办春运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客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召开车主和驾驶人宣传动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规定,提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意识。要大力宣传春运期间遵守交通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车主、驾驶人典型,严肃查处因违反有关规定而发生责任事故的个人和单位。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人、车、路、环境等方面的因素,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全县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切实强化领导,认真履职,通力协作,提高预防事故的工作水平。对破坏春运的车匪路霸行为,公安机关各警种要密切配合,坚决快速地予以打击,对各地出现的恶劣天气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确保春运安全。各级各部门在春运结束后,要将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17—5335355)。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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